西部決策網訊 一起故意傷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達成了和解協(xié)議,被告人當庭履行了協(xié)議約定的賠償款,被害人對被告人的行為予以諒解并出具了書面諒解書。
勉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加大對刑事案件附帶民事部分調解力度,彰顯司法威嚴的同時又不失“人情味”。
陳某與李某因在麻將館打牌發(fā)生爭執(zhí),陳某拿起一張麻將砸中李某的眼部,李某一氣之下推倒了桌上的麻將,二人遂發(fā)生撕扯,陳某在推搡李某的過程中,導致李某腿部受傷。經鑒定,李某腿部所受之傷屬輕傷二級,左眼損傷屬輕微傷。勉縣人民檢察院對陳某以涉嫌犯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,被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。
受理該案后,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人與被害人同村居住,且為本家親戚,雙方原本關系不錯,現(xiàn)因本次事件致使兩家人矛盾不斷升級,如不能妥善化解矛盾,后期可能會出現(xiàn)風險隱患。
法官在掌握雙方心理狀態(tài)以及矛盾癥結后,多次與被告人、被害人及雙方家屬溝通,從“事理”到“法理”、從“過往”到“當下”,既算經濟賬、又算親情賬,最終使被害人釋懷、被告人伏罪。
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量刑情節(jié)、認罪悔罪態(tài)度并結合社區(qū)調查評估意見,本案最終依法對被告人宣告適用了緩刑,被告人服判息訴。
法官寄語:在日常生活中,面對矛盾沖突時,冷靜應對,學會尋求法律的幫助,杜絕使用暴力方式解決問題,否則追悔莫及。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并不只是冷冰冰的定罪與量刑,懲罰是手段,但化解矛盾、定紛止爭才是關鍵,堅持法理情理的融合,才能讓法律變得有溫度。(供稿:王康 張珂)